放寬珊瑚漁船全年作業 學者批-Yahoo!奇摩新聞

放寬珊瑚漁船全年作業 學者批

更新日期:2010/07/08 04:21

〔記者鍾麗華、楊宜敏/綜合報導〕為維護海洋資源,漁業署原要求珊瑚漁船必須在規定時間與指定海域內作業,但最近卻計畫取消限制作業期間,讓漁船全年都能作業。學者批評,管制鬆綁,等於大開保育倒車。

漁會反批 學者說法以偏概全

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表示,珊瑚漁船是政府管理最嚴的漁業,學者說法以偏概全,對漁民並不公平,至今也沒有任何調查顯示資源遭到破壞。且原本的禁捕期間扣除掉颱風等無法出港的自然因素,增加的天數其實不多。

珊瑚漁船是採集寶石珊瑚,並非沿近海的造礁珊瑚,華盛頓公約曾兩度討論將寶石珊瑚納入保育物種,都未通過。

我國珊瑚漁業執照原只剩下三張,計畫在九十七年底消失,但漁業署在當年五月底重新開放,最近更預告修正「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」,把部分漁區每年農曆九月至隔年農曆四月才能作業的限制取消,現在全部五個漁區都可終年採集。

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表示,漁業署過去開放珊瑚漁船就已備受批評,現在未進行資源評估就逕行開放,又沒有考量漁法問題,也沒有對珊瑚株徑大小、高度等規格限制,根本就是走回頭路。

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教授宋克義解釋,寶石珊瑚最快一年才長零點三公釐,需要長時間生長,美國曾採集到四千二百歲的珊瑚。

宋克義強調,美國等先進國家是以潛水或是潛艇方式採集珊瑚,必須看到才能採集,對珊瑚高度、粗細都有規定,反觀我國盲目亂拖,珊瑚很容易受傷、死亡。

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鄭明修就曾調查發現,現在採集上岸的珊瑚僅一至兩成是新生活枝,其他都是過去採集時遭破壞的斷枝。

他強調台灣採集珊瑚已有九十年歷史,現是進出口、製造第一大國,陸客喜歡購買台灣寶石珊瑚,價格也翻漲,但保育與經濟發展必須兼顧。

宜蘭縣寶石珊瑚漁業促進會理事長伍文章說,先前曾提供二十個海上作業位置名單給政府參考,但政府只開放五處,解除禁捕期不無小補,漁民樂觀其成。

漁業署則指出,珊瑚漁船出海作業日數不得超過二百二十日,其捕獲量以二百公斤為限,已有效管控努力量及漁獲量。為分散漁區的漁獲壓力,才放寬採集時間。